时间:
每年1月1日-6月30日,企业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(即2019年报送2018年度报告);当年设立的企业,下一年度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(即2019年设立的企业不用年报);
地址:
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(qyxy.baic.gov.cn);
年报内容:
1.企业通信地址、邮政编码、联系电话、电子邮箱等信息;
2.企业开业、歇业、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;
3.企业投资设立企业、购买股权信息;
4.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,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
实缴的出资额、出资时间、出资方式等信息;
5.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;
6.企业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、网址等信息;
7.企业从业人数、资产总额、负债总额、对外提供保证担保、所有者权益合计、营业总收入、主营业务收入、利润总额、净利润、纳税总额信息。
前款第一项至第六项规定的信息应当向社会公示,第七项规定的信息由企业选择是否向社会公示。
即时内容:企业应当自下列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:
1.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、出资时间、出资方式等信息;
2.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;
3.行政许可取得、变更、延续信息;
4.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;
5.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;
6.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。
更正:如果自纠发现错误,应当在6月30日前更正;
监督:行政机关、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举报;
检查:市场监管部门随机抽查;
违法后果:
1.列入异常名录:(未公示、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或者弄虚作假);
2.行政处罚;
3.民事及刑事责任;
4.满3年未公示,列入严重违法企业,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,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、负责人。